2026年澄迈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发布

PART 1

招生对象

小学:符合澄迈县入学条件,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残疾儿童可适当推迟一年入学(须办理缓入学手续),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初中:符合澄迈县入学条件的2026年小学毕业生。

小学、初中在校学生不得再按新生申请入学。违规申请的,取消入学资格。

PART 2

入学条件及所需材料

01.公办学校

公办学校根据招生计划,依次招收(或随机派位招收)本学校教育服务区(详见附件1)符合以下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1.学区户籍,且居住在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

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在学区范围内,且与父母在学区范围内合法居住(或久居)。

(1)自有住房居住。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法定监护人,下同)在学区范围内自有住房且实际居住。

入学所需材料:

①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的《居民户口簿》。适龄儿童与父母户口不同簿的,还需提供出生证明(下同)。

②《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等合法证明。未能提供以上权属证明的,应提供该住房的有效证明材料。如:有关部门或村(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材料、房产公证书等。

(2)租房居住。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在学区范围内租房,并连续居住满半年。

入学所需材料:

①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的《居民户口簿》。

②县房管部门制发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该证明有效期起始时间应在2026年3月1日前。

(3)随祖辈居住。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至少一方)与直系祖辈(以下简称“祖辈”)同户口簿,且共同连续居住满半年。

入学所需材料:

①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随祖辈同在一起的《居民户口簿》。

②住房材料:居住的房屋是祖辈自有的参照第1条第(1)项提供;居住的房屋是祖辈租赁的参照第1条第(2)项提供。

(4)其他居住情形。

①居住公(廉)租房的,须提供房管部门制发的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信息页、居住地址信息页及签字盖章页)。

房屋承租人属于父母一方的,视同第1条第(2)项居住情形;房屋承租人属于祖辈的,视同第1条第(3)项居住情形。

②居住单位住房的(不含集体宿舍),视同租房情形。须提供单位工作证明(或劳务合同)及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半年的社保缴费凭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除县城区及老城镇以外,申报其他各镇及责任区学校学位,且具有相应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不提供以上第(1)-(4)项所需住房材料。

2.非学区户籍,但在学区内合法稳定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不在所申报的学区范围内,但与父母在学区范围内有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半年。

(1)自有住房居住。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在学区范围内自有住房,并连续居住满半年。若房屋产权是适龄儿童少年或父母与他人(非直系亲属)共同所有的,则该房屋应是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在澄迈县的唯一合法稳定住所。

入学所需材料:

①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的《居民户口簿》。非澄迈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还须提供本人有效期《澄迈县居住证》或父母一方的《澄迈县居住证》。居住证登记的居住地址应在所申报学位的学区范围内。

②《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等合法证明。未能提供以上权属证明的,应提供该住房的有效证明材料。如:有关部门或村(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材料、房产公证书等。

(2)租房居住。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在学区范围内租房,并连续居住满半年。

入学所需材料:

①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的《居民户口簿》。非澄迈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还须提供本人有效期《澄迈县居住证》或父母一方的《澄迈县居住证》。居住证登记的居住地址应在所申报学位的学区范围内。

②县房管部门制发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该证明有效期起始时间应在2026年3月1日前。

(3)随祖辈居住。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至少一方)与祖辈同户口簿,且共同连续居住满半年。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在澄迈县无第二处自有独立产权住房。

入学所需材料:

①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随祖辈同在一起的《居民户口簿》。非澄迈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还须提供本人有效期《澄迈县居住证》或父母一方的《澄迈县居住证》。

②住房材料:居住的房屋是祖辈自有的参照第2条第(1)项提供;居住的房屋是祖辈租赁的参照第2条第(2)项提供。

(4)其他居住情形。

①居住公(廉)租房的,须提供房管部门制发的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信息页、居住地址信息页及签字盖章页)。

房屋承租人属于父母一方的,视同第2条第(2)项居住情形;房屋承租人属于祖辈的,视同第2条第(3)项居住情形。

②居住单位住房的(不含集体宿舍),视同租房情形。须提供单位工作证明(或劳务合同)及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半年的社保缴费凭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5)其他辅助证明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实际居住在学区范围内,但不符合以上第2条第(1)-(4)项居住条件或提供的居住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如有以下证明材料,应如实提供:

①父母一方在澄迈县工作的证明材料(单位证明或劳务合同)、连续满半年的澄迈县职工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缴费凭证。

②父母一方是个体经营业主或小微企业法人,且经营场所在澄迈县范围内的,提交《营业执照》及目前仍正常营业的有效证明材料,如:企业2025年度报告凭证(或近半年纳税凭证)、本人或员工近半年社保缴费凭证、近期进(供)货凭证等。

③村(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家庭常住人口信息登记表(一户一卡)等有效证明材料;非澄迈户籍人口提供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开具的暂住登记证明。

02.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招收具有澄迈县户籍,或在澄迈县合法稳定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或符合随迁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以下类别依次接收入学或随机派位接收入学。

1.具有澄迈县户籍或有效期《澄迈县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2.父母一方具有澄迈县户籍或有效期《澄迈县居住证》的随迁适龄儿童少年;

3.不符合以上1-2项条件,但其父母一方已在澄迈县事实连续务工(或经商)或连续居住满6个月的适龄儿童少年。

民办学校入学所需材料参照“(一)公办学校”的入学所需材料要求执行。

03.教育优待政策人员子女入学

本县烈士子女和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等,入学办法分别按《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政〔2023〕748号)、《民政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的通知》(民发〔2014〕101号)、《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子女入学,由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海易办APP”或微信“海易办小程序”,进入“教育优待政策人员子女学位申报”窗口,按流程登记信息申报学位。

04.澄迈县特殊群体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澄迈县特殊教育学校招收澄迈县户籍的残疾儿童少年,或持有有效期《澄迈县居住证》或父母一方持有有效期《澄迈县居住证》的非澄迈县户籍残疾儿童少年。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可以到澄迈县特殊教育学校线下提出就读申请,经学习能力评估后录取。本校小学毕业生且符合继续在本校就读初中的残疾儿童少年,由本校直接对口录取。具体招收方案由县特殊教育学校制定,报县教育局批准后执行。

PART 3

入学办法 EBC金融集团 货币对大宗商品

01.公办小学入学办法

1.澄迈县各镇中心及以上公办小学采取网上申报学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由父母使用手机登录“海易办APP”或微信“海易办小程序”,按以下流程进行申报:①选择“教育”专题,②选择“学位申请”,进入学位申请界面,③根据入学人户籍及居住区域等实际情况,选择“县城公办小学学位申报入口”“老城镇公办小学学位申报入口”“其他各镇及责任区小学学位申报入口”,④根据提示如实填报信息和上传证明材料。

2.农村完小、教学点或小学分校的适龄儿童,采取线下登记的方式申报学位。本学区户籍适龄儿童,由父母到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学区完小、教学点或小学分校登记入学。非本学区户籍适龄儿童,由父母到居住地所在中心学校提交入学申请材料,由中心学校审核并统筹安排入学或直接到有足够学位的完小、教学点或小学分校提交入学申请材料申报学位。

3.海南中学澄迈附属小学和澄迈县华迈实验中学附属小学继续实行网上申报学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数少于本校招生计划的,应全部接收;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数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实行随机派位(电脑摇号)接收。具体招生实施细则由招生学校参照本方案,结合地区及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后组织实施。

符合条件且意向申报海南中学澄迈附属小学或澄迈县华迈实验中学附属小学学位的,只能选择其中一所进行申报。未被“附小”录取,但符合在老城镇常住或随迁条件的适龄儿童,应在规定时间内选择老城镇其他公办小学或民办小学申报学位。

02.公办初中入学办法

1.澄迈县公办初中学校采取网上申报学位,本县小学毕业生和非本县小学毕业生可由父母使用手机登录“海易办APP”或微信“海易办小程序”,按以下流程进行申报:①选择“教育”专题,②选择“学位申请”,进入学位申请界面,③根据入学人户籍及居住区域等实际情况,选择“县城公办初中学位申报入口”“老城镇公办初中学位申报入口”“其他各镇及责任区初中学位申报入口”,④根据提示如实填报信息和上传证明材料。

2.澄迈县公办九年一贯学校的小学毕业生(须具有本校学籍)申请在本校就读初中的,由学校审核实际就读情况,符合条件的直接录取到本校初中部就读。入学申请材料“应简则简”。

03.民办学校入学办法

1.全县民办学校实行线上招生,与公办学校统一平台、同步招生。申请就读本县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由申请人登录“海易办APP”或微信“海易办小程序”,选择“教育”专题,进入学位申请界面,根据入学人户籍及居住条件等实际情况,按流程进行信息登记办理学位申报,选择意向就读的民办学校志愿,由学校审核录取。

2.澄迈县民办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须具有本校学籍)申请在本校就读初中的,由学校审核实际就读情况,符合条件的直接录取到本校初中部就读。入学申请材料“应简则简”。

04.探索试行多孩家庭子女“长幼随学”入学办法

已在招生学校就读,且“人籍一致”的学生,其同胞弟、妹可申请在该校入学。因热点地区热点学校学位资源有限,澄迈中学、华迈实验中学、海中美伦校区、海中附小和华迈附小暂不列入试行范畴。

1.县城学校优先接收具有县城户籍或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幼随长”入学;居住县城,但非县城户籍、居住证条件的适龄儿童申请在县城同一学校“幼随长”入学的,由学校视学位情况审核接收。如学位允许,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幼随长”入学。

申请人应在线上申报学位时应如实登记“长孩”信息,以便审核人员查看和审核。

2.其他地区学校,按录取批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幼随长”入学。

3.有“长随幼”转学需求的,可向县教育局申请协调转入有学位的学校或在转学办理时间内自行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视学位情况审核办理 。

4.严禁在非居住的镇区(含责任区)申请“长幼随学”。属于学区范围及特殊情况需统筹入学的除外。

PART 4

相关说明

(一)用于申请入学的房屋(含符合条件的商办住房)应具备家庭居住条件,且已实际居住。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

(二)棚户区拆迁户可按安置协议的住房情形申请子女入学,或以现居住地实际住房情形申报现居住地片区学校学位。

(三)无法在原住址继续租赁需重新租房居住的,重新租住的居住地与原租住地在同一个学校片区内,且前、后房屋租赁证能有效衔接,可连续累计租房居住时间。

(四)父母一方在澄迈县工作(含经商)并实际居住的非澄迈县户籍随迁适龄儿童少年可在澄迈县接受义务教育。

(五)适龄儿童少年,可以申请在居住地相应学区的学校入学,由学校根据入学人户籍及实际居住条件,按既定录取规则审核办理。因学校学位有限,未能录取的,统筹安排到周边有富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六)实际居住澄迈县的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子女,以及持有永居证的外籍人员子女申请在澄迈县入学的,按本地户籍居民子女待遇“一视同仁”予以办理。

(七)房屋租赁证明材料以房管部门制发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为准,租赁证明有效期起始时间未满半年或未按要求提供规范租房证明材料,但经学校入户核实已实际居住或补充提供其他有效辅助证明材料的,可视学位情况接收入学,或统筹至周边学区有富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八)对提交虚假材料申请入学的,取消入学资格,并将虚假材料报送当事人工作单位及移交公安等相关部门查处。

(九)县城:指原金江镇行政区域(不含长安、太平、山口及美亭责任区);县城户籍:指其户口登记机关为金江派出所(不含长安、太平、山口及美亭责任区户籍)或原澄城派出所的户籍。

(十)实行线上招生的学校,在招生期间受理的线下申请材料,符合本县入学条件的,应指导帮助家长在线上进行信息登记申报学位。

(十一)《本方案》所规定的时间条件计算方式从2026年8月31日往前推算(有特定要求的,按要求执行)。

(十二)人口集中流入地区学位紧张的学校,可结合地区及本校实际情况,合理设定落户时间及居住年限要求。

PART 5

招生时间及安排

2026年招生工作分为两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海中附小/华迈附小招生时间为7月20日至8月6日,具体时间节点由以上两所学校制定并及时向社会发布。请家长朋友们关注以上两所小学微信公众号了解招生相关信息。

第二阶段:澄迈县其他公民办中小学招生时间为8月6日至8月22日。具体如下:

1.8月6-12日,家长登录“海易办”申请学位。

2.8月13-19日,学校进行招生信息审核。

期间,请家长注意查看学位申请平台信息提示,需要补充材料的,家长及时登录平台补充上传相关材料。同时,请家长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招生学校需要线下核验材料时,及时取得联系。

3.8月20-22日,学校公示录取结果。

4.8月23-29日,县教育局线上分批次统筹入学及处理招生余留问题。

5.8月29-30日,各学校制作、发放本校入学通知书;组织新生报名注册(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PART 6

招生咨询及监督热线

咨询电话:0898-67620690

监督电话:0898-67622690 0898-67630667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咨询地址:澄迈县金江镇大拉教育园区教师研训中心办公楼405室(县教育局基础教育岗)。

澄迈县教育局

2026年7月17日

附件:1.2026年澄迈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划分一览表

2.澄迈县县城区小学学区划分示意图

3.2026年澄迈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表

4.2026年澄迈县线上招生学校及咨询电话

(扫码查看附件1:2026年澄迈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划分一览表)

(扫码查看附件2:澄迈县县城区小学学区划分示意图)

(扫码查看附件3:2026年澄迈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表)

(扫码查看附件4:2026年澄迈县线上招生学校及咨询电话)

责任编辑: 林鸿伟